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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好人】郴州曾建员:“群众认可就是我最大的满足”
  发表时间:2019-03-12   编辑:彭团   来源: 湖南文明网
 

  2月26日整个上午,北湖区司法局郴江司法所所长曾建员一直忙着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体谈话:“今天我当班。大家听我说,一定要按照社区矫正纪律的要求,严格遵守……另外,记得定期过来参加学习活动。” 当天,郴江司法所组织了2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学习。

  记者注意到,曾建员结合身边典型案例讲解法律知识,不仅专业还很专心。上午的集中教育学习,他按照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就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一些监督管理要求。

  “上午的时间,主要是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辅导。下午,我要到几个社区走访,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随机抽选的群众进行详细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确保选任工作程序合法,愿意当选的人员符合条件、质量过关。我还要利用空闲时间,对前几天调解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曾建员把自己一天的工作安排得满满当当。

  社区居民曾某名身患残疾,因为交通肇事判了两年缓刑。他和妻子离异后,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曾建员了解到他家的情况后,经常上门进行帮教,按政策给予照顾,解决实际困难,让其重拾起对生活的信心。在曾建员心里,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必须用心投入。

  带着心中的信念,曾建员不断创新管理,强化教育。他经常深入社区调查走访,由司法所牵头,动员村、组干部参与对辖区内的刑满释放人员摸底工作;与派出所进行衔接,查漏补缺,建档立卡。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并不容易,要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管教,坚持每月至少1次、8小时以上的集中教育;督促其参加每月至少1次、8小时以上的公益劳动,交一次思想汇报材料;平时还要定期进行走访,或电话联系,了解其思想动态及工作生活情况,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漏管、不脱管。

  建立健全街道、村两级调解网络,是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曾建员的努力下,郴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进一步完善。目前,该街道辖区内各村、社区均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做到了标牌、场所、印章、制度、程序、人员六统一,形成了完善规范的村级调解网络。

  “打铁还需自身硬,做调解工作既不能以权压人,更不能谋取私利,否则老百姓理都懒得理你。”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曾建员把消除矛盾隐患、维护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稳妥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有效地防止了农村矛盾纠纷的激化。他的同事都说,曾建员性格直爽,办事公道,是个善管老百姓难事的人。最让大家佩服的是,在多年的实践中,他利用法律知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方式、方法得当,处理问题积极稳妥,对当事人体贴关心。

  扎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多年,曾建员共调解纠纷1600余件,涉及当事人6000余人次,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2人次,期满顺利解除矫正回归社会39人次,被当地百姓誉为矛盾纠纷的克星,矛盾预防的行家,先后15次被授予省、市、区级荣誉称号,前不久还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不管怎么讲,群众认可就是我最大的满足!”曾建员总是这样说。(来源:郴州日报 通讯员 罗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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