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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春节衡阳县城“年味”很“清新”
  发表时间:2019-02-15   编辑:黄 藤   来源: 湖南文明网
 

  满城不闻鞭炮声,遍地不见烟花屑。2月14日是农历正月初十,不少商家开门营业,而记者走遍衡阳县县城,却没有听到一声“开门炮”的响声,这是衡阳县长期以来实行“禁炮”所带来的“新风”。据县环保部门介绍,由于“禁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衡阳县城区空气质量一年比一年好,烟花爆竹燃放特征污染物二氧化硫浓度持续下降,2019年春节是史上最“清新”的春节。

衡阳县城管队员龙章斌向市民发春节“禁炮”宣传单。图片来源:红网

   衡阳县县城西渡镇是全国文明县城,2014年该县就下发了《关于在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原基础之上今年还出台了《县城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扩大了禁炮区域,除原通告规定的县城禁炮区域外,今年将县城周边的保安村、咸水村、咸中亭村、梅竹村、小海村、英南新村、三联社区辖区部分村民小组纳入禁炮工作范围。  

  为做好新旧禁区群众宣传引导工作,衡阳县城区各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们深入群众家中,面对面宣传。县城管大队流动宣传车每天不间断穿梭于县城大街小巷,30余万条“禁炮”短信年前发送给每位城区市民。县文明委今年还下发了《“文明过春节”倡议书》,要求全体工职人员当好“环保宣传员”。同时,衡阳县还通过“大小拉小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以点带面宣传,使县城居民之间形成了良好的“禁炮”公共意识。“文明过年,是一种趋势,也是一种必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全力支持!”英南新村王先生说道。  

  为加强巡查执法,衡阳县执法部门严查城区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储存、运输流程,对非法销售、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罚;对不听劝阻在县城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衡阳县还对举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给予50-200元奖励。  

  “大年三十,禁炮执法‘不打烊’,按照分片区、划街巷、定责任的办法,我们4个分队彻夜巡逻,活跃城区,严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衡阳县城管大队负责人龙小军介绍道,去年12月以来,县城管大队在县城范围内开展24小时“禁炮”巡查执法。春节期间全员值守第一线。除夕当晚,该队执法人员及时查处、制止了10余起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较往年大幅下降, 县城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得到明显改观。  

  “为图个热闹,而加重空气污染,得不偿失!牺牲一些传统习惯,让空气变得更清新,对大家都有好处。”县城明翰社区李大爷笑着说,我们都应该用更健康、更文明的方式过年。(来源:红网时刻衡阳通讯员刘魁春 邱鹏 记者 周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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