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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小伙3年前见义勇为受伤 近日获3万司法救助金
  发表时间:2018-10-30   编辑:刘仁军   来源: 潇湘晨报
 

  本报怀化讯丢下摩托车,夺走他人手中的刀……三年前,怀化通道县的杨正华救下他人,自己却受了伤。因对方无力赔偿,杨正华向通道法院申请后,近日拿到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 

  2015年6月16日早上7点多,家住通道县菁芜洲镇八路村的杨正华骑车前往双江镇途中,发现陆某手持一把砍柴刀不断向另一人身上砍去。危急时刻,杨正华丢下摩托车,冲上前去紧紧抓住陆某的双手。夺刀过程中,杨正华的双手掌被划伤。后在闻讯赶来的村民帮助下,事态才得以平息。杨正华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左手食指屈肌腱断裂及右手拇指背伸肌腱断裂伤。

  2016年1月28日,通道法院立案受理了该案。审理查明,陆某系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该事件对杨正华的身体造成了较大损害,遂判决由其监护人赔偿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0624.07元。判决生效后,由于其监护人无力赔偿,杨正华向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

  通道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经认真审查、讨论,认为杨正华的见义勇为行为是社会正能量的体现,值得鼓励和弘扬。于是,该院将申请材料上报通道县委政法委,经审批,杨正华的申请获得通过,拿到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   

  本报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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