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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七大措施保障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
  发表时间:2016-10-24   编辑:何佳玲   来源: 湖南文明网
 

  如何保障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有七大措施保障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
  坚持规划引领。参照《国家美丽乡村建设指南》,逐村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按照规模适中、彰显特色、文化传承的要求,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修订完善美丽乡村评价标准,并适度推进成片成带建设美丽乡村。抓紧明确重点中心村镇,优先在自然条件好、经济基础强、农民素质高的区域开展建设。
  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美丽乡村建设的规划、项目、方式都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自主、自觉、自愿、不等不靠建设美丽乡村。鼓励农村能人带头建设美丽乡村。广泛宣传农民自主建设美丽乡村的先进典型,激发全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坚持多元投入。加大财政引导投入,每个区县(市)都要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以县为单位全面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积极争取省、市项目资金建设美丽乡村。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广泛动员农民群众自愿筹资投劳。继续深入开展万企联村活动,鼓励工商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投入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美丽乡村建设的格局。
  坚持分步推进。以六大工程为主线,将五年行动细分为三个阶段,突出重点、统筹力量、强力推进。第一阶段(2016-2017年)重点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美丽庭院建设和乡镇集镇整治工作,第二阶段(2018-2019年)重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村级服务中心规范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第三阶段(2020年)重点推进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
  实行建点带动。市委常委和相关市领导在所联系的区县(市),带一个市直部门联系指导一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改过去的直接投钱投物为主,变为指导、宣传、动员群众自己动手建设为主。各区县(市)领导也要建立联系点,市县部门每年要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参与指导美丽乡村建设。
  加强考评激励。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调度,对区县(市)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工作实行一月一评比、半年一排队、年底一考核。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对区县(市)绩效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每年市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对达到美丽乡村示范村标准的村进行考评,并由市政府授牌并奖励。每年评选表彰一批积极投入美丽乡村建设的工商企业和社会人士。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市指导、县统筹、乡村为主”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体系。坚持以市为主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设市农委,负责政策调研、衔接协调、督促落实、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各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根据职能分工落实行动计划,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乡风文明培育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坚持以县为主统筹,各区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组建专门班子具体抓,并结合实际制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意见。坚持以乡村为主推进,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明确建设美丽乡村作为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确保乡镇领导班子的主要精力放在抓好美丽乡村建设上。(稿源:常德日报记者 吴琼敏 通讯员 肖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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