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工作简报  
2017年湖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第29期
  发表时间:2018-01-05   编辑:何佳玲   来源: 湖南文明网
 

  

湖南精神文明建设

  2017年第29期(总第851期)

  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编        2017124

  全省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专辑之三

  湘潭市“四个着力”树文明乡风

  岳阳市“二四三四”工程推动移风易俗

  怀化市移风易俗建文明乡村

  岳塘区多举措加速农村移风易俗

  全省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专辑之三

                                                                                   湘潭市“四个着力”树文明乡风

  湘潭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通知》,对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着力抓机制健全,夯实保障。建立了由宣传部、文明办牵头,纪检、组织等21个市直部门参加的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移风易俗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体系,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相应建立了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机构,明确县、乡、村“一把手”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市、县“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着力抓村镇创建,打造品牌。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先后有26个村镇荣获市级以上文明村镇。组织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系列主题活动,组建民俗文化艺术团体,岳塘区业余京剧团、岳塘区业余花鼓戏剧团等先后被省政府授予“百佳民间职业剧团”,青山桥镇的青山唢呐成功申报为国家文化遗产。扎实推进“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23个项目建设,累计投入7亿元建设美丽乡村,银田、昭山、梅林桥等美丽乡村示范片初见成效,银田、花石、棋梓等特色小城镇建设有序推进

  三、着力抓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组织道德模范讲30余场次,组织民间文艺工作者创作演出,开展百姓微宣讲1000余场次开展“文明单位结对村镇,携手共建美丽乡村”活动,乡村移风易俗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发挥新乡贤等模范群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凝聚大学生、企业家、志愿者的力量和资源,建立若干支乡贤队伍,传播文明种子。湘潭县郭家桥教育促进会,已累计发放爱心款31.9万元,资助贫困学子百余人,成为新乡贤的典范。

  四、着力抓“四会一约”,培育新风健全“四会一约”机制,实施“婚丧新办”倡导计划,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新风出台《湘潭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实施办法》,引导丧户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控制花圈数量,切实消除丧事大操大办和扰民现象。督促党员干部带头将红白喜事简办,发出文明祭扫倡议、种树献花寄托哀思等活动韶山市创新红白喜事“两桶两杯一布”经验,在全市推广。

                                  (湘潭市文明办)

  岳阳市“二四三四”工程推动移风易俗

  岳阳市把移风易俗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倡导现代文明理念,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

  一、顶层设计上倡导“两办”。为解决农村“离谱宴请”和人情开支过多过频和负债送人情,因“情”返贫“怪象”和“歪风”,岳阳市从顶层发力,在农村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倡导“两办五不办”原则,两办即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五不办即生日、乔迁、升学、参军、开业等事由不准办酒席。活动开展5个多月全市农村烟花鞭炮的消费量较往年下降80%以上,人情开支下降了40%。

  二、整体部署上确立“四主”。一是党委主责。市委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纪委书记、宣传部长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纪委主导。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成立专治办,组织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行动。三是乡镇主抓。全市74个示范乡镇把村规民约作为推进专项工作抓手,将“两办五不办”纳入村规民约。四是村级主体。全市1212个示范村(社区)按照“一会一约两队三书”的工作模式强化队伍建设。

  三、关键少数上进行“三限”。一是限规模。规定婚事举办规模,明确丧事操办时间不超过3天,不得搭台唱戏、舞龙耍狮,葬礼车队不超过8辆。二是限金额。通过村规民约规定礼金的数额,亲戚以外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不得以任何形式收送礼金和礼品。三是限对象。市纪委发布《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规定严禁参与近亲属以外的“升学宴”“谢师宴”。

  四、新风推进上开展“四抓”。一是抓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投放公益广告、利用宣传栏(窗)、立柱广告牌、制作动漫等充分开展宣传。二是抓协调联动。组织部门把专项工作纳入“两学一做”重要实践,宣传部门组织主流媒体报道各地经验做法,民政部门出台殡葬改革相关文件。三是抓文明创建。下发移风易俗专项工作方案,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测评内容,纳入了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四是抓特色亮点。举办移风易俗文艺节目巡回演出,组织老年协会1000多位老人自发承诺摒弃土葬,大学生集体宣誓不办“升学宴”等活动。    

                    (岳阳市文明办)

  怀化市移风易俗建文明乡村

      怀化市结合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三化一改”的要求,制定《怀化市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方案》,全力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

  宣传引导造氛围利用媒体资源,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报道推动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的负面典型。通过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使移风易俗的宣传进村入户。同时,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自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感召力。组织开展怀化市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方面的内容作为重要参评内容。

  实践活动抓教育开展集中讨论、意见征集等活动,形成社会共识。通过民间文化剧种、地方戏曲、乡间小调、公益广告等形式,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和最美系列的评选表彰活动,将移风易俗作为“新农村新生活”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组织“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千场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征集“好家风好家训”汇编成册免费农村发放。 

  专项治理显实效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倡导厚养薄葬,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殡葬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

  示范引领强保障坚持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按照财政政策标准,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对公益性公墓建设予以奖补。对原有的散葬坟墓,引导迁入城乡公益性公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免费迁移、提供骨灰安葬墓位或骨灰存放格位。县级公益性公墓在墓区核心位置设立公益安葬区,免费为居民提供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服务。

                                 (怀化市文明办)

  岳塘区多举措加速农村移风易俗

  湘潭市岳塘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移风易俗工作的统筹安排。采取“一村一策”制定村规民约,广泛进行张贴宣传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评议身边好人好事,达到“评议一件事、教育一群人、影响一大片”的效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通知》组织督查考核,并将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同业对标”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综合整治,建设优美环境。通过房屋立面改造、水塘污水整治、河道污染清理等扮靓农村环境。组织清家园、清田园、清水源“三清”活动,推选垃圾分类试点,实现户积、村收、街集中处理。常态化开展卫生户、卫生村评选,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推进图书阅览室、文化广场、运动健身室、文化墙等阵地建设,开展“三下乡”、“结对子·种文化”志愿服务、道德讲堂、惠民演出等活动,充实居民文化休闲生活。

  三、宣传教育,丰富文化生活设立文化长廊3000余米,拨付经费10万余元制作刊播移风易俗公益广告。通过发放《摈弃婚丧陋习共倡文明新风》倡议书,党员干部带头签订承诺书,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座谈会等给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常打招呼、常敲警钟策划“创文我先行”市民素质提升行动,评选“文明家庭”,征集好家风、好家训,举行“我们的家风家训”演说会,做活“家”文章,弘树文明乡风

  四、立足创建,共建美好家园。针对“黄赌毒”、封建迷信、黑恶势力等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清查行动和“争创文、扫黄赌”专项行动。通过法治宣传进村、法治讲座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村民法律素养,严控涉农犯罪问题。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先进单位的带动和农村优秀共产党员、大学生村官等新乡贤的引领作用,着重“小手拉大手”,达到以点带面效果

                                 (岳塘区文明办)

  报:中央文明办,省委常委,省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委员

  发:各市州、县市区文明委,省直有关单位

  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

                                                          湘党简准字〔2013〕38号

  上一篇: 2017年湖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第30期
下一篇: 2017年湖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第28期
 
  相关阅读:
 
 
文明播报  
图片新闻  

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联系电话:0731-82217063 传真:0731-82217063  投稿邮箱:wenminghunan@163.com